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有关要求
详见附表。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8年8月—2005年8月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七)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校生。
7.现役军人、在编在职公职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9.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应聘人员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西藏农牧学院非编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压缩包形式于2023年9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496801434@qq.com,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有中共党员身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
2.报名要求
(1)应聘者应认真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
(2)凡应聘者与用人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办理聘用人员事项时,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应聘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应聘者请务必确保投递邮件到达时间为2023年9月6日18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处将从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请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全过程,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因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总分为100 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岗位匹配性和专业素养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政审
1.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按医院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政审
根据体检合格和递补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聘用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方位考察。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所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拟聘用者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岗位安排,以及造谣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三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保障
1.聘用者的工资待遇、日常管理等参照学校在编人员执行,并在合同中明确。
2.聘用者享受“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政策。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将被严格保密,应聘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不予退还。
2.报名时应认真阅读公告要求,仔细核对应聘岗位、个人信息、资格审核内容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应聘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络不畅通、未及时知晓相关要求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西藏农牧学院人事处所有,未尽事宜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894—5822373 赵老师、谷老师
附件:1.西藏农牧学院非编人员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2.西藏农牧学院非编人员报名登记表
西藏农牧学院人事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