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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西藏农牧学院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05 浏览量:


 


第一部分 西藏农牧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农牧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建校以来,西藏农牧学院始终秉承“博学为农、精业兴藏”的校训,以社会需求为向导,以智力和技术支撑经济建设为己任,一切从西藏实际和需要出发,继承和发扬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老西藏精神”。我院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发挥当地办学优势,以“立足高原,面向西藏,服务三农”为宗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达到了较高的办学水平。我院主要以农、牧、林、水学科为主,涵盖生物学、生态学、作物学、林学、预防兽医学、水利水电等学科门类,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的多科性的现代高等大学。现有36个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国家级实验室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8个,在校生人数千余人。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本年学校机构无变化,纳入本年度预算预算编制范围及预算公开的单位为1个。学校下设植物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水利土木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食品科学学院、公共教学部、成人教育部和高原生态研究生等9个教学科研单位,党政管理和服务机构16个。

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西藏农牧学院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请识别二维码)。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7,475.60万元,比上年增加7,469.33万元,增长18.6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支出预算47,475.60万元,比上年增加7,469.33万元,增长18.6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08.80万元,比上年减少9.03万元,下降7.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欧博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万元,比上年减少8.03万元。)比上年减少8.03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车辆保险由机关事务局统一安排;公务接待费8.8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10.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持续压缩公务接待费。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9量,预计本年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共计24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欧博是事业单位,未安排行政机关运行费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5,837.6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325.4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022.2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90.00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45,160.62平方米,车辆19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7台(套),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2,325.40万元,主要是: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项目中购置的教学科研仪器仪表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31个,资金47,912.62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不涉及政府债务相关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